據記者了解,此次抽檢的1700批次樣品中,合格樣品1669批次,不合格樣品31批次。不合格樣品包括酒類7批次、食用農產品24批次。
分析產品的不合格情況可以看出,腐霉利超標問題多發于韭菜樣品中。例如,經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檢驗,通化市二道江區陽誠生鮮超市銷售的韭菜(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8),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而噻蟲胺、噻蟲嗪問題則集中于姜樣品中。例如,通化市二道江區老好鮮生食品超市銷售的姜(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7)、敦化市中心城大賣場鴻嘉店銷售的姜(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8),經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檢驗發現,噻蟲胺、噻蟲嗪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酒類問題在此次抽檢中也較為突出。經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檢驗,吉林省威寶恒客隆倉儲百貨有限公司桂林路店銷售的標稱河北燕趙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老白干酒(白酒)(500mL/瓶、52%vol、燕趙風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分別為2020-04-09和2020-04-10)、農安縣農安鎮佳樂鮮生鮮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農安縣德農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小米黃金酒(1L/瓶、38%vol、法嗑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2018-09-19)、吉林省融客隆倉儲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長春市恒鋒葡萄酒廠生產的原汁葡萄配制酒(750ml/瓶、4% vol、生產日期201912-18)、長春歐亞商業連鎖歐亞二道購物中心有限公司東榮大路店銷售標稱宿遷市洋河鎮蘇冠酒廠生產的臺灣高粱酒(600mL/瓶、52%vol、富爾貴牌及圖形商標、購進日期2019-12-19)、白城市潤鑫酒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白城市洮北區潤鑫酒廠生產的塔虎城將軍藍(配制酒)(490mL/瓶、38%vol、塔虎城及圖形字母商標、生產日期2018-10-05)、白城市潤鑫酒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白城市洮北區潤鑫酒廠生產的塔虎城將軍宴酒(500mL/瓶、38%vol、生產日期2018-0930),其酒精度均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
海鮮樣品中的鎘(以Cd計)是此次抽檢發現的又一大問題。經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檢驗,松原市寧江區文化街亞君大連海鮮行銷售的皮皮蝦(海水蝦)(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4),蛟河市妍妍海鮮店銷售的丹東飛蟹(海水蟹)(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9)、大連皮皮蝦(海水蝦)(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9)和蝦爬子(海水蝦)(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9),蛟河市鐵英水產品店銷售的飛蟹(海水蟹)(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9)、皮皮蝦(海水蝦)(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9),鎘(以Cd計)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此外,延吉市萬益市場劉暢蔬菜店銷售的大捆菠菜(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7)與蛟河市劉國興蔬菜批發店銷售的豇豆(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10-28),氧樂果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通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特別提醒消費者的是,如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熱線投訴舉報。(記者李洪濤)